商標注冊后擁有哪些權利
商標注冊成功享有的8大權: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4、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5、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6、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7、質押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質押。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作為商標應具備的三個基本特征是顯著性、商業性和專有性。
1、顯著性。顯著性是指商標能夠起到區別自然的特性。前面第一題講到,商標就是區別商品來源或服務提供者的標志,所謂標志就是表明一種特征的記號,既為記號就應當是便于識別的。
2、商業性。商業性是指商標是使用在商業活動中的標志,前述的交通標志,安全標志雖然也是標志,由于其不是商業活動中使用的標志,所以它不具有商標的性質。
3、專有性。專有性是指商標是由專一的企業所使用。有些標志雖然也是用在商業活動中,但由于不是專一企業所使用,因而不能區別商品的來源,所以不屬于商標。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